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51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12民初3762号 |
案号 |
(2020)鲁0812执1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宇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济宁市兖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混凝土款2484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48400元为基数,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倍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二、驳回济宁市兖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26元,由陕西强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富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000675127296D |
登记机关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西安市经开区北二环朱宏路立交桥东北角3号西安农资办公大楼8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