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源通塑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3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525民初379号 |
案号 |
(2020)皖1525执恢1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霍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查封金一、金备根在云南省昆明市价值相当于1642266.36元的房产。二、查封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19日止。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霍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55663943286 |
登记机关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