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阜新盛邦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9********37X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902民初1552号 |
案号 |
(2020)辽0902执6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阜新盛邦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税费款2210984.66元[2390984.66元-180000元]并自2020年9月3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3.85%(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二、驳回原告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11-05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聂宏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90277775037XL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