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瑞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129********3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23刑初39号
案号
(2020)冀0423执7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瑞臣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与前判决判处的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9年4月26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止。未缴纳的五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责令被告人杨瑞臣将下欠的款项729700元退赔各集资参与人。(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