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守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21********38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21民初4153号 |
案号 |
(2020)苏0921执14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响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沈守洪给付原告周一会小麦款2390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沈守洪负担(原告已预交,原告同意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响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