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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饶秀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5********094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4004刑初14号
案号
(2020)新4004执2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被告人饶秀群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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