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浮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3********3W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302民初739号 |
案号 |
(2018)桂0302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广西南宁唐利投资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借款本金49800元及相应利息。(2)桂林浮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4)负担案件受理费1045元,公告费700元,合计1745元。(5)负担本案执行费67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5-14 |
发布时间 |
2018-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愈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MA5KG13W56 |
登记机关 |
桂林市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56号安居小区6栋4-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