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莱盛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2114****
执行依据文号
华南国仲深裁[2019]D102号
案号
(2019)粤03执11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一)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签订的【借】字20170062号的《借款合同》于2018年11月26日提前到期;(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20,442.69元、利息人民币3,674.04元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逾期利息和违约金以借款本金人民币220,442.6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7月21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四)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1,438.40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的人民币11,438.40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应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1,438.40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应履行义务,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4-04
发布时间
2019-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汉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592114182W
登记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金凤凰二期工业区金凤凰大道东二路五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