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卢立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3********3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182刑初64号 |
案号 |
(2020)黑1182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卢立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邹吉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22年9月14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三、扣押在案赃款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五大连池市监察委扣押卢立德人民币178,621.4元,扣押邹吉德人民币203,200元,扣押仍然存在虚报补贴存折中的人民333,942.76元,未随案移送),涉案赃款返还不足部分人民币164,155.04元,被告人卢立德、邹吉德已缴至本院,由本院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