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申丽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03********16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084民初691号 |
案号 |
(2020)黑1084执1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申丽艳、张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给付原告姜桂香借款本金348 820元及从2017年7月20日起以本金348 820元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给付时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