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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29********198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8刑初430号
案号
(2020)渝0118执57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18刑初430号一、被告人罗玲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5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实际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5 月13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止。)二、被告人罗玲的违法所得 550 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三、公安机关查获的毒品,予以没收、销毁。四、作案工具 oppo 牌手机 1 部、自制吸毒工作 1 套,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0-09-22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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