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艺制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11********T5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102民初2885号 |
案号 |
(2020)桂1102执21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艺制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吴锡欢货款21770元,由被告广西艺制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期支付:于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6770元。二、案件受理费344元,减半收取1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艺制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吴锡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新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0MA5NGNT529 |
登记机关 |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贺州市城东街道灵峰社区江北中路200号经城大厦3楼303、30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