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7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102民初6684号 |
案号 |
(2020)皖0102执50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安徽省泰鑫防火门有限公司货款11400元,并承担利息(以货款11400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即2020年7月2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4.价年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安徽省泰鑫防火门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元,减半收取60元,由被告怀宁县安泰木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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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方庆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689773125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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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马庙镇工业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