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杭州浩毓云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28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浙0483民初10886号 |
案号 |
(2018)浙0483执2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桐乡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执行人归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500万元,并支付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8月16日的利息186000元、逾期利息320万元(以1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7年8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起计算至2018年7月2日)、律师代理费13万元,案件受理费60401.50元、保全费5000元。以上共计18581401.50元;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乡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7-04 |
发布时间 |
2018-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GAOZHIPING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2MA2807LM04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城区元帅庙后88号13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