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9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102民初3171号 |
案号 |
(2020)冀0102执28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吕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损失共计266524.73元;二、驳回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54元,公告费1000元,由被告吕友负担。案件鉴定费6800元,由原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时间 |
2020-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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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晓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000561973320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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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临西县太行路南侧太行明珠东区A1-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