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荆门市天朗通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0804民初1417号 |
案号 |
(2017)鄂0804执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荆门市天朗通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黄俊工伤赔偿款共计70万元,于2017年1月20日前支付20万元,2017年4月20日支付20万元,余款30万元在2017年6月30前履行;二、若被告荆门市天朗通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任一期付款义务,原告黄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黄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本院予以免收。保全费2 620元,由被告荆门市天朗通信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9-21 |
发布时间 |
2017-10-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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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立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00585457996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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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荆门市金龙泉大道10号(荆门市火车站邮电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