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大众金属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9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981民初6612号 |
案号 |
(2020)闽0981执25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宁德市泰格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大众金属有限公司、福安市良兴机电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签订的《抵债协议书》合法有效;二、福建省大众金属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宁德市泰格动力机械有限公司款项1610.061722万元及利息(以1610.061722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15%计算,从2012年6月18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1779612480F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安市赛岐罗江里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