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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生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24********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横执字第00408号
案号
(2020)陕0803执恢4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横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开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晓峰借款55万元;二、被告马虎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4650元,由被告杨开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横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2-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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