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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昆山习奥玛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905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591民初3158号
案号
(2017)苏0591执33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昆山习奥玛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合库金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05747元、截至2017年3月30日的违约金6309.23元及自2017年3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上述租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迟延付款违约金;二、被告官新建、邵燕娟对被告昆山习奥玛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昆山习奥玛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00元、诉讼保全费1620元,合计3820元,由被告习奥玛机械、官新建、邵燕娟负担。原告所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中多余的1485元本院予以退还,原告同意其所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中剩余部分由被告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应于履行判决时一并向原告支付诉讼费382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7-08-29
发布时间
2017-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官新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339050656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玉山镇金蝶路88号2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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