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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光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428********5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428民初1671号
案号
(2019)闽0428执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将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朱光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建省将乐县新百姓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金3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将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8-14
发布时间
2019-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428执569号
立案日期
2019-08-14
执行法院
将乐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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