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中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3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206民初3693号 |
案号 |
(2018)苏0206执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无锡中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无锡市江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货款20.1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8元、保全费1570元,合计3728元,由无锡中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无锡市江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预交,无锡中仁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径行支付给无锡市江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不再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4-08 |
发布时间 |
2018-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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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叶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570397927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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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兴市万石镇大尖村工业集中区(南区)新星路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