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蚌埠市护聪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304民初1663号 |
案号 |
(2017)皖0304执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蚌埠市护聪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开发区支行借款本金794万元及利息37748.08元、截止到2016年8月6日的逾期罚息25614.77元、复利121.78元以及从2016年8月7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和复利(罚息以本金79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5%计算,复利以利息37748.0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15%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3-02 |
发布时间 |
2017-04-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796416238K |
登记机关 |
蚌埠市禹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禹和路79号(新产品检验车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