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71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626民初4705号 |
案号 |
(2020)鲁1626执2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西王淀粉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8604元及利息(以468604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3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友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78415714925X4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平市建阳区工业路2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