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3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802民初2520号 |
案号 |
(2020)豫0802执1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谢冬梦、侯晓曼利息共计6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被告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份起每月28日前支付原告谢冬梦、侯晓曼10000元,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止,若被告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有任何一笔逾期支付,原告谢冬梦、侯晓曼有权就利息60000元的未支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告谢冬梦、侯晓曼于2021年3月1日之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若逾期签订被告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以购房款609062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1年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原告谢冬梦、侯晓曼利息至实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止;三、原告谢冬梦、侯晓曼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907元,由被告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于2020年9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谢冬梦、侯晓曼。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贺曙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00063810369A |
登记机关 |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民主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鹿港售楼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