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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03********7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626民初2968号
案号
(2020)豫1603执7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哲欠原告盛秋龙工程款957395元,被告张哲自愿于2020年1月15号之前归还欠款100000元,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归还200000元,下欠657395元于2021年12月31号前偿还完毕,原告盛秋龙同意。二、原告盛秋龙自愿撤回对被告郑州中宇装饰有限公司、杜宇新的起诉。三、原、被告双方其他无纠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686.90元,被告张哲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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