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南市周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9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6民初7号 |
案号 |
(2020)皖0406执8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淮南市周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合肥建工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并自2012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起应按照全国银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6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125元,由淮南市周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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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盛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400729998063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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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红旗商贸文化广场北区四层431-43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