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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322********92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581民初1406号
案号
(2020)吉0581执恢4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伟欠原告辉南县申通快运服务有限公司快递费35809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36.00元(已减半)由被告董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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