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76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111民初9519号 |
案号 |
(2017)粤0111执7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定原告广州机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穗机物(联盛)临租【2015】037】于2016年6月25日解除;二、被告广州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广州机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3至6月的租金19684元;三、被告广州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广州机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2016年3至6月租金的违约金(分别以当月租金4921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标准,从当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为限);四、被告广州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广州机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7日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2699元;五、驳回原告广州机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6元,由被告广州钜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8-04 |
发布时间 |
2017-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江浩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876775862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江城路小塘路段自编1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