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崔智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125********2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125民初687号 |
案号 |
(2020)内0125执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崔智强、被告李正华归还原告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3000元,利息6578.08元,本息合计19578.08元,款于判决生效后10内付清,并支付利息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案件受理费290元及一切产生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