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1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怀民二初字第0027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怀执字第003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欠原告东莞市永源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23692.12元,于 2015年2月15 日前偿付73692.12元,余欠货款250000元自2015年3月起至2014年7月止,每月15日前各偿付50000元;二、原告东莞市永源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被告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如未按照上述期限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东莞市永源卫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余欠未到期货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6155元,减半收取3077.5元,由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7-20 |
发布时间 |
2015-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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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葛立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550168932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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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