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1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怀民申担字第00002号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2015)怀执字第00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被申请人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用于抵押担保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机械设备(具体抵押物品以前述办理抵押登记的记载为准)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2500万元及其利息(含逾期罚息)[其中800万元自2014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15日止,按年利率7.8%计算,自2015年1月16日至偿还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7.8%×(1+50%)计算;1200万元自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16日止按年利率7.8%计算,自2015年1月17日至偿还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7.8%×(1+50%)计算;500万元自2014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19日止按年利率7.8%计算,自2015年1月20日至偿还本金之日止,按年利率7.8%×(1+50%)计算;应扣除已付利息1036816.65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申请费100元,由安徽宝瑞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4-28 |
发布时间 |
2015-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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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葛立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550168932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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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