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陆明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2********6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802刑初221号 |
案号 |
(2020)浙0802执19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柯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缴纳罚金40万元;二、冻结在户名为黄韩英中国建设银行6217001260010938044账户中的款项,其中40万元返还陆金梅,剩余883649元及利息作为违法所得上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