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贺芳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4********32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6民初457号 |
案号 |
(2020)桂0206执2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贺芳荣归还申请执行人覃永斗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利息4500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2月29日,之后的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2、被申请执行人贺芳荣支付申请执行人覃永斗案件受理费2934元;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相关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