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龙州浩中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3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423民初498号 |
案号 |
(2020)桂1423执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龙州浩中物流有限公司自愿支付原告农志康派件费25 616元,退回押金10 000元,合计35 616元,此款于2020年5月3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653元,减半收取327元,原告农志康自愿全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韦俊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23340354198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龙州县龙州镇高祥小区C座2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