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6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02民初1702号 |
案号 |
(2020)粤1202执28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共同确认:截至2020年7月25日止,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冯俊尚欠原告何淑萍借款本金470000元及利息283566元(利息以年利率24%标准,自2018年1月21日起计至2020年7月25日止);二、依照上述款项,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冯俊定于从2020年7月起,每月25日前向原告何淑萍归还50000元,先偿还利息再偿还本金;三、如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冯俊未能按照上述第二项约定足额归还任意一期欠款,原告何淑萍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被告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自2020年7月26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四、本案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计44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冯俊自愿负担,并定于2020年7月25日前一并迳付原告何淑萍。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8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566668309L |
登记机关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1815室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