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任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202********21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石燕证网执字第00003号 |
案号 |
(2020)鲁0116执27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事项:1、代偿款本金人民币2654元。2、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2046元。3、自2020年9月1日起至代偿款还请之日的违约金(违约金=商品总金额×24%÷360×违约天数,违约金最高不超过任霞购买商品的总金额)。4、公证费人民币200元。5、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