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970**** |
执行依据文号 |
德劳仲案字[2020]04号 |
案号 |
(2020)赣0426执5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协商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63028.65元,2018年年终绩效奖金3367元,过节费2018年1200元,话费3278元,共计人民币柒万零捌佰柒拾叁元陆角伍分(70873.65元);二、被申请人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三、2019年年终绩效奖金以实绩考核结果为准进行补发,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如考评结果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确认,必须于考评结果确认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发;四、上述款项必须按期支付,如逾期,从逾期第二日起按其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日加收违约金;五、社保参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以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缴纳单位为准;六、本调解为终局调解,上述费用支付后,双方不得以任何事由再次提起任何请求;以上协议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本会予以确认。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送达后立即生效,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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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育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6690970636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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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丰林镇畈上王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