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67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7民初2651号 |
案号 |
(2020)粤0117执4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吴叙与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确认截止至2020年5月25日,被告共拖欠原告工程款956989.03元以及资金占用费71278.45元,合计1028267.48元。原告吴叙同意被告分期还款上述金额。还款方案为:第一期为2020年8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二期为2020年9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三期为2020年10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四期为2020年11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五期为2020年12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六期为2021年1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七期为2021年2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八期为2021年3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九期为2021年4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十期为2021年5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100000元,第十一期为2021年6月15日被告向原告还款28267.48元。二、若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任一期未足额支付,则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款项,并要求被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1028267.48元扣除已支付金额为计算本金按年利率6%标准从违约之日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本案诉讼费用7172元由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吴叙已预交,被告广州美霖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吴叙。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从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炳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84726794540P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百德新路45号四层418、420、422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