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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昌吉市征亚汽车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10894****
执行依据文号
(2007)哈民初字第344号
案号
(2019)新4324执恢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新昌赔偿原告王守相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赔偿金等合计20.161832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被告李新昌缺乏赔偿能力时,征亚公司应在不能赔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原告王守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31元,原告王守相未缴纳,原告负担1938.72元,被告李新昌负担3892.28元。公告费1080元,由被告李新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9-03-01
发布时间
2019-08-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建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17108941925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东路南侧124号瑞昌综合楼后院一层平房(聋哑学校旁53区3丘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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