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顾兵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2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2刑初156号 |
案号 |
(2020)苏0302执15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顾兵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缴纳。)二、对于被害单位神舟买卖车(福建)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的损失,责令被告人顾兵华予以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