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天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RW5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8民初2985号 |
案号 |
(2020)粤0608执23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货款2676469.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676469.15元为基数,从2019年7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佛山市景茂福医药有限公司;二、被告广东天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判项确定的被告深圳市源鑫药业有限公司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GXRW5K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汇一街16号901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