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林志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819********0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881民初268号 |
案号 |
(2020)黑0881执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同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林志成与2020年6月25日前偿还原告王波借款本金40000元,2020年7月25日前长湖借款本金40000元。如果逾期给付,按照约定月利率20‰计付利息自2020年7月25日起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同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