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37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821民初481号 |
案号 |
(2020)鄂0821执6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京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确认欠付曹银霞、熊文斌货款本金1435669元及逾期利息(以1435669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12月5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此款分期支付: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货款本金47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货款本金47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货款本金495669元及逾期利息。如任何一期未按期支付,则视为全部款项到期,曹银霞、熊文斌可就全部货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二、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愿对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确认欠付曹银霞、熊文斌货款本金543771.36元及逾期利息(以543771.3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从2019年12月5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此款分期支付: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货款本金18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货款本金180000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货款本金183771.36元及逾期利息。如任何一期未按期支付,则视为全部款项到期,曹银霞、熊文斌可就全部货款本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12659元,已由曹银霞、熊文斌预交,由湖北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给曹银霞、熊文斌,法院不作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京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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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海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303732321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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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红安县城关镇沿河路5号2幢6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