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8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81民初5905号 |
案号 |
(2019)鲁0681执9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成都成发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龙口油管有限公司加工款162428.5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49元,保全费1420元,均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0681执95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执行法院 |
龙口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7398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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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孟明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14797806991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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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长龙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