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如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226********13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3226民初238号 |
案号 |
(2020)川3226执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如云自愿还原告王正英借款174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5年4月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3780元,减半收取计1890元,由被告张如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