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66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02民初6346号 |
案号 |
(2020)粤1202执1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至2019年12月10日,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原告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91060元、律师费15000元、诉讼费2231.47元,合计208291.47元;二、双方达成调解同意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第一项金额按205000元支付给原告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三期偿还:第一期于2020年1月15日前支付100000元,第二期于2020年3月15日前支付50000元,第三期于2020年4月15日前支付55000元,上述款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名: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开户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肇庆支行,账号:111220003090400】;三、若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没有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广东巴德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尚欠货款及利息(利息以所欠混凝土款为基准,从2019年8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以内的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直至清偿之日止),并支付原告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服务费15000元,诉讼费2231.47元;四、案件受理费4462.94元,因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减半收取2231.47元(原告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肇庆广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0566668309L |
登记机关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1815室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