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427民初459号 |
案号 |
(2020)粤1427执5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蕉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10天内为原告赖小林办理蕉岭县长潭镇桃源西路香榭丽湾9栋2单元房屋不动产权证;二、被告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原告赖小林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13060元;三、被告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向原告赖小林支付2017年8月8日至2020年3月7日逾期办理商品房权属登记违约金4154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042.3元,由被告蕉岭县鑫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蕉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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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佛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427673075170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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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蕉岭县长潭镇桃源西路香榭丽湾三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