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30********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430民初1235号 |
案号 |
(2020)赣0430执10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彭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许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琴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7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7日起至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已支付的2000元利息从中扣减)。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彭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