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安鑫台建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83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鄂0503民初480号 |
案号 |
(2020)鄂0503执恢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安鑫台建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南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货款603462.40元,并以603462.4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35%支付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货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建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60358838055X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广安区前锋镇集建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