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安强世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7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岱民初字第3500号 |
案号 |
(2016)鲁0911执2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岱岳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中租公司分五次共偿还原告借款45万元:2016年11月15日前偿还9万元;2017年1月15日前偿还借款9万元;2017年3月15日前偿还借款9万元;2017年5月15日前偿还借款9万元;2017年7月15日前偿还借款9万元,至2017年7月15日前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中租公司支付原告已付的案件受理费4025元及财产保全费2520元,该笔款项于2017年1月30日前付清;三、被告岳海公司、强世行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如出现任何一期违约,原告有权按借款协议要求中租公司、岳海公司、强世行公司支付剩余本金及相应利息,并可申请法院对剩余本金及利息进行强制执行。双方别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2-09 |
发布时间 |
2017-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相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0076974499XT |
登记机关 |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泰安市泰山青春创业开发区泰山国际汽车城内(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河东村) |






